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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电话 | 服务承诺
先川公司对我们的客户和公司所销售的产品,承担和履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服务的责任和范围由《产品销售和服务条款》来定义,客户有任何的服务要求或品质投诉,请与我司业务部门联络,业务小姐将会请客户填报《售后服务填报单》并及时交公司服务部门处理,服务部门将会在规定的时效内对客户作出响应和支持。
产品销售与服务条款:
一、买卖双方的定义:
供方 (卖方): ——上海先川电机有限公司(Shanghai Fujima Electric Motor Co.,Ltd)
购方(买方): —— 指已接受购销合同购买供方产品的一方
二、产品的定义:
2.1常规产品的定义:
——所有在公司产品型录或网站、光盘上发布或刊登的产品称为常规产品;
——已订购多次的非标产品,但已定型生产,并由技术单位正式编号的机种;
2.2派生产品的定义:
——派生产品是指在常规产品的基础上,对数量极少的零件作出改变的产品, 其特征是不需要特别的设计验证和型式试验来确认这种变化的可行性。如:
1)、电压或频率的变化
2)、外型安装尺寸的变化,但不引起核心部件和结构的改变
3)、其他符合定义的变化
2.3新产品的定义:
——新产品是指新设计开发的产品,其需要满足某种特定的性能指标,及需要通过特定的试验来验证设计的产品。
具体项目是否派生产品或新产品之定义,由公司技术单位界定。
三、服务的定义和约定
3.1本着客户价值第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将竭诚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这些服务项目分为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大部分的服务项目是免费提供的,原则上仅针对客户特殊指定的服务项目进行有偿服务,并且这些服务项目涉及到公司额外的成本支出。
3.2 所有这些服务项目的设置是为了达成以下的功能:
售前服务
——协助客户了解公司的产品、产品的功能和产品的性价比,使客户得以判断这些产品对客户机器的适用性;
——由公司的工程师们了解客户的机器工作要求,协助客户配置性价比更合理的动力传动方案;
以上的服务项目都是无偿提供;
售中服务
——出货、发运服务
——热线的技术支持
以上的服务项目都是无偿提供;
售后服务
——产品在销售导入使用时,公司将无偿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这项支持项目原则上是使客户能正常地使用商品和发挥这些商品正常的功能,其内容由公司定义;
如果客户要求额外服务项目,如上门调试等项目,并且这些服务项目的成本超过合同金额规定的比例,则公司将收取一定的上门服务费。
——产品在客户现场使用时,如果出现使用异状,公司将提供热线的技术支持以协助客户的正常使用;
如果因商品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使用异状,在商品质量保证期内,公司将免费进行维修或更换;如果在质量保证期以外,公司可承担维修工作,但仅收取维修成本费;我司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出货之日起壹年内质保。
如果因客户的使用不当而导致使用异状,而客户无法自行排除,则公司将可委派技术支持人员去现场支持,如果这些问题处理的成本超过合同金额规定的比例,则公司将收取一定的上门服务费;
如果因客户的使用不当而导致的商品损坏,则公司可承担维修工作,仅收取维修成本费;
四.合同及定单的确认
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记载,并由双方会签、盖章确认,以下途径均可实现合同确认:
4.1可由我司业务人员经与客户口头确认后,由我司填写合同内容,并加盖我司合同章后,传真给客户,由客户盖章或签字确认后寄送或回传至我司,视为合同确认。
4.2 可按照客户合同文本填写清楚各项合同内容后,加盖合同章或签字后,寄送或传真到本公司, 由公司业务人员加盖合同章后回传至客户,视为合同确认。

五.价格及支付
5.1价格原则:
公司实现销售的目的在于赢利,赢利用于公司的正常营运和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的资源,所以定价的原则合乎公司营运成本和体现产品附加值的合理利润。本公司承诺,将致力于不懈努力,以促进产品的销售、强化管理和不断地改善,以逐步降低营运成本,并将其逐步地回馈给长期支持我们的客户。
5.2成交价格:
公司在型录、网站、所标示的产品价格仅供参考,公司有权利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和公司的实际营运状况,对这些产品进行重新报价。如果客户订购的产品为非标产品,而且涉及到模治具的变更,则新增部分的模治具费用原则上由客户方承担。
如果客户需要有偿服务的项目支持,则有偿服务的金额必须经过双方的认定。实际的成交价格、有偿服务价格和模治具价格在销售合同中以书面方式确定。
5.3支付方式和商品所有权:
支付的方式在销售合同中以书面方式确定;
在买方付清合同产品的全部款项之后,合同产品的所有权属于买方,否则属于供方。

六.交付与验收
6.1供方将合同产品发运到销售合同中规定的交付地点并经买方签收后,即视为交付。
6.2 卖方如果对合同产品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未向卖方发出质量不合格的通知,视为合同产品已验收合格。
七、退货和换货
7.1因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
经双方认定后因商品质量引起的退换货事件,供方应无条件进行退货、换货或维修。
7.2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
——对于派生产品(非常规产品),因属于客户个性产品,不可以退换货;
——对于常规产品,如退换的商品已开封或破损,不可以退换货;
——对于常规产品,如商品买出已逾一个月,不可以退换货;
——对于常规产品,因客户订错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退换货事件,而且商品保持全新和完整,以及附件齐全之状态,公司可进行退换货服务。
7.3有争议的退换货
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公司均会比较尊重顾客的意见,若确实各有相持不定的意见,可委托有相关资格的检测机构或者双方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质量的认定,再行决定退换货事宜。
八、保密条款
8.1供方应对买方的采购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买方使用合同产品的细节、图纸和样品。
8.2买方应对合同产品的价格条款、服务条款的细节保密。
九、其他约定
9.1本条款和相应的销售合同仅针对常规产品和派生产品;
9.2本《产品销售和服务条款》是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3本文件解释权属于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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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5922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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